北京保利2011春季艺术品拍卖会场外,各种拍品图录琳琅满目(6月3日摄)。新华网图片 罗晓光 摄
【内幕剖析】“天价拍品”背后的假拍黑幕
“无论是送拍时虚假鉴定还是拍卖后虚报成交额,都说明拍卖市场存在假拍乱象。”张宁副会长解释说,“所谓假拍,包括三种情况:拍假,即拍卖赝品;拍卖公司刻意抬高评估价以收取高额佣金;委托方、拍卖方和买受方联手做局制造‘天价’成交额。”对此,董国强直言不讳地说:“假拍在拍卖界肯定存在,这是市场发展的现状。”
文化部文化艺术品鉴定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陈兴保等官员认为,假拍的背后,程度不同地存在欺诈、自我炒作、洗钱行贿、贪污等不法行为。
――欺诈。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画家韩美林告诉记者,一些拍卖公司公然拍卖署名自己的伪作,越来越多倾其毕生积蓄买到赝品的买家纷纷找他控诉,甚至瘫在地上,他不得不为买家再创作一幅真品。韩美林多次发律师函要求撤拍赝品,但大都遭拒。“因为《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只要在拍前声明不保证拍品真伪,便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维说。
――自我炒作。“一些书画作者自卖自买,幕后雇‘托儿’以高价买回自己的作品,而这一高价将成为二次拍卖流通的参考价格。”收藏爱好者年泽昌说。
――洗钱行贿。张宁副会长举例说:“有的行贿者利用拍卖平台,鼓动受贿者送拍家中的赝品,而后与拍卖方和买受人联手做局当真品拍得高价,从而把黑钱洗白、完成行贿。”
――贪污。“某国企负责人(买家)以企业行为投资竞拍艺术品,与熟悉的拍卖人和买受人事先达成私下成交价,而后在拍卖会对外哄抬拍价,从而贪污差价部分。”一位业内人士说。
针对拍卖公司假拍等一些不法行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张延华告诉记者:“这些并非空穴来风。”她说,中拍协连续十年通过企业资质评定工作对拍卖公司的上缴税款、成交额等业绩情况进行评定,“但部分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原因之一就是它的业绩真实性经不起检查”。
张延华坦陈,我国约有250家具备文物拍卖资质的企业,但其中真正做得好的并不多。“对一些天价拍品,连专家都看不懂。有些人在利益的诱惑下疯狂了,纯粹出于对艺术热爱的买家越来越少,炒作概念、牟取暴利,严重背离了艺术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