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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林对记者谈到,画家卖画虽带有商品的属性,但与其他商品最大的不同就是不需要店面。这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很多画廊难以生存。画家卖画大多采取在家中卖画的形式。在家中卖画,对买家来说可以保真,对于画家来说可以避税,何乐而不为?另外,画家对于画廊卖画要拿走他的很大一部分收益也不能接受。而这些无疑挤压了画廊的生存空间,致使画廊的经纪人角色得不到发挥,画廊与拍卖公司之间的关系无法理顺。
汪骥同样也认为我国目前画家和经纪人间的关系不够成熟。在国外,画家自己是不卖画的,全部委托经纪人卖画。而在我国,有很多画家是自己卖画,即使卖给画廊,价格也会跟卖给藏家的价格一样,这样就不便于画廊推广工作的开展。中国的画家还不适应代理人制度。此外,画廊的制度不健全造成了它的滞后发展:诸如画种混做、画家大小统吃、没有代表性画家、没有经营特色等问题的存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画廊很少,大多是画店。”
此外,针对目前我国艺术品拍卖公司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赵力发表了他的看法:现在拍卖公司数量多,发展快,就会形成良莠不齐。有的公司比较短视,不是为了追求百年老店,创造品牌,而是一味追求利润,这样发展下去在市场不好的时候就会跨掉。其二拍卖公司追求效益,追求规模化。拍卖公司的收益主要是佣金收益,主要有两个指数,一个是成交额,另一个佣金比例。拍卖公司普遍认为佣金比例是硬性的,所以就提高成交额,也就是加大成交的量,盲目地扩大规模。在这个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劣作、伪作,以及赝品。第三公司管理还处于初级阶段,许多公司都在强调特殊性,会出现随意回避规章制度,达不到现代化的公司管理。现在国内的拍卖公司与国际上的差距很大,很多是服务管理水平的差距。另外,还存在缺乏国际化的视野、经营内容的拓展不够,内容太雷同,经营的方式也太雷同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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