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鉴定的目鉴与考订
来源:中国商报 文章作者:佚名 录入时间:07-04-05 12:46:14
存世书画作品作为文物的一大门类,一向是鉴定界所公认的高难领域。鉴于书画作品存在着诸如创作材质基本稳定、作品风格庞杂多元、遗存数量繁芜等特殊性,又兼书画鉴定囿于书画研究在实物和文献资料两方面的规约,中国自古及今的书画鉴定思路便依据这两个基点展开:一是“目鉴”书画本身;二是“考订”相关文献。
“目鉴”与“考订”,原由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当今古书画鉴定巨擘徐邦达先生最先提出。徐先生认为:“鉴别古书画主要在于对实物的‘目鉴’,即凭视觉观察并识别某一类作品的艺术表现特征”。显然,“目鉴”的内容主要是书画作品的“艺术表现特征”,其着眼点是书画作品本身。它包括作品的内容和形式、笔法和墨法、材质的品相和整体的艺术特征等四个方面。当然,“目鉴”的前提条件也有局限,即“一人或一时代的作品见得较多,有实物可比,才能达到目的,否则是无能为力的”。
所谓的“考订”,“大半是要翻检文献”的,“考订次于目鉴”,“目鉴与考订是相辅相成的”。在实际操作中,这里的“文献”括囊如下几个方面:书画作品的款识、印章(包括书画家和收藏家的印章)、题跋(同时代的人以及后人的题跋)、装潢形制、书画著录和流传过程等六个方面。
20世纪40年代后,鉴于中国古代书画作品就已经开始大量流散到欧美以及日本的客观事实,美国借此机会大批吸纳华裔美术史家赴美学习研究,同时让他们长期执教于各所大学和艺术研究机构。
其代表人物当首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方闻先生,方闻先生的书画研究深受西方实证主义的影响,颇为重视对书画作品的实证和学理性研究,提出了“内在证据和外在证据”相互结合的书画鉴定理论。
同时他提倡以考古出土的资料作为把握书画时代风格的第一张“标签”,然后再结合传世较为可靠的其他作品建立起相对严密的基准书画风格。这种一向被称为“图像风格分析”的书画研究方法,依旧无法脱离“鉴考结合”的总体思致,一瞥方先生的代表作《心印》一书,即可发现这个特征。惟一不同之处在于他的“目鉴”对象却是古画作品中诸多形式相互组合所形成的结构特征。“考订”的内容也较之传统为广,所涉文献兼涉中西。
其实,“目鉴”与“考订”这两条思路,可追溯到明代。大鉴藏家张丑(1577年至1643年,字青甫,号米庵,江苏昆山人,著名书画鉴藏家)在其《清河书画舫》曾这样概括道:“鉴赏书画要诀,古今不传之秘,大都由四,特为拈出。书法以筋骨为神,不当但求形似;画品以理趣为主,类可徒尚气色?此其一。夷考宣和、绍兴、明昌之睿赏,并及宝晋、鸥波、清闭之品题,举一例百,在今犹昔,此其二。只有千年纸,曾无千岁绢。收藏家轻重攸分,易求古净纸,难觅旧素绢,展玩时,真伪当辨,此其三。名流韵士,竟以仿效见奇,取圣通人,端在于此。俗子敝夫,专以临摹藏拙,遗讥有识,岂不有兹?此其四。是故善鉴者,毋为重命所骇,毋为秘藏所惑,毋为古纸所欺,毋为拓本所误,则于此道,称庶几矣”。张丑寥寥数语,即可括囊传统书画鉴定方法之大略,即使每位鉴家的具体处理技术各异,也依旧无法脱出“鉴考结合”的两条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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