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书画拍卖潜规则:售假首当其冲

揭秘书画拍卖潜规则:售假首当其冲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文章作者:余华

今年春拍,王蒙《稚川移居图》4.025亿元成交

  以7280万拍出的徐悲鸿天价画作《人体 蒋碧微女士》被质疑为赝品,让收藏界波澜四起

  在这个行业,规则是一种制度,潜规则是一种游戏。遵守制度的人,只能被人领导,而读懂游戏规则的人才能如鱼得水。

  2009年,吴彬的《十八应真图卷》拍到了1.68亿元,中国书画拍卖市场由此进入了亿元时代。

  2010年,张大千的《笑痕湖》拍出1.008亿元,徐悲鸿的《巴人汲水图》1.8亿元,王羲之《平安帖》3.08亿元。2011年春拍,王蒙的《稚川移居图》拍出了4.025亿元。

  直到2011年5月,齐白石的《松柏高立图·篆书四言联》拍出创纪录的4.255亿。

  但业内人士普遍预测说:“4.255亿算什么?这样下去,将来拍上10亿都是有可能的。”

  中国艺术品交易市场成交额步步攀高、步向空前繁荣的同时,不难发现,赝品充斥、精品流拍和天价拒付款等问题,都成了拍卖界的顽疾。有业内人士用卡夫卡的名言来形容现在的市场,是“举目四顾,只有作业,没有学生”。

  有争议的“瑕疵不担保”条款

  《拍卖法》第61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996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拍卖法》,是中国艺术品交易市场最重要的法律之一。

  在中国嘉德拍卖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寇勤看来,这是一部很有前瞻性的法律,这部法律为中国拍卖业的发展和进步,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我不太赞成关于《拍卖法》是单方面维护拍卖公司利益的说法。目前大家议论较多的所谓‘瑕疵不担保’条款,也不应该简单理解为是一个立法的漏洞。”因为,艺术品尤其是文物类艺术品的鉴定,程度不同地包含有鉴定者的主观判断的成分和因素。

  寇勤认为,另一方面也必须强调,拍卖公司不能以此作为挡箭牌,不能无知拍假,不能知假拍假,更不能造假拍假。“一个片面引用法律法规而企图从中牟利的拍卖企业,生存的日子不会太长久。”

  对于这一条款,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前副司长张新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称,需要准确和全面的理解。“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给买受人和竞买人,我认为这个是不公平的。因为买受人和竞买人没有办法准确获取全部信息,只有委托人和拍卖人能够掌握这个信息。隔着玻璃能够看得很清楚吗?”

  目前,中国关于文物鉴定方面还没有法规可依。《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和《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虽然对鉴定工作规定了一套具体的操作规范,但只是国家文物行政部门的内部文件,只适用于国家藏品的鉴定、涉案文物的司法鉴定和出境鉴定,民间文物鉴定尚没有统一标准。

  这两年,政府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2010年7月1日起,中国文物艺术品市场的第一个规程、中国拍卖业的第一个行业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正式实施。

  今年6月10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简称中拍协)召开情况通报会,发布了《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自律公约》。公约规定:不拍前收费、不知假拍假、不虚假宣传、坚决杜绝假拍行为。

  但是多位业界人士均诟病了中拍协的“不作为”。牟建平则直指中拍协的好几位领导根本就是拍卖公司的人,“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

  一位资深业界人士感慨:“在这个行业,规则是一种制度,潜规则是一种游戏。遵守制度的人,只能被人领导。而读懂游戏规则的人才能活得自由自在,如鱼得水。”

|<< << < 1 2 3 > >> >>|


·上一篇文章:千万元级别成交拍品,近半数没人付钱
·下一篇文章:艺术收藏投资虚火待清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
http://www.zhshw.com/news/shsc/11119144951303CH90JBBJE690BG5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