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38号文不应是文交所的死亡通知书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文章作者:熊智 陈忠
五个“不得”!来势汹汹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下称“38号文”)一经公布,业内一片沸腾,文化交易所市场更是惶惶不安。 然而,38号文其实是以疏导之策谋求治理,无灭市之意。38号文严格限制的是“将文化艺术品交易标的类证券化”,其违反了现行相关金融证券类法律的禁止性条文,应当治理。不过,在治理的同时,还应给出更具操作性的规范指引。 被逼出来的38号文 38号文禁令出台的缘由,文交产品份额模式证券化交易应为罪魁祸首。 禁止将资产类证券化,直指文交所份额模式问题之要害。据不完全统计,各地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含交易平台)有35家,明确正在筹备中的至少有6家。市场总计发行17.8145亿元金额产品,引起市场跟风复制,一派“繁荣景象”。这是继艺术基金后,又一项艺术品与金融结合的创新尝试。 新尝试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类证券化的交易模式,即以天津文交所为代表的“份额交易模式”,以其推出的“黄河咆哮”和“艳塞秋”产品为代表;另一种是“产权交易模式”,以深圳、上海为代表,以其各自推出的“杨培江1号”、“黄钢1号”产品为代表。“份额交易模式”最为引人注目,也因列入“规范整改”的范围而“夭折”得最快。天津模式既是业界的领跑者,也是业界的牺牲者。 任何一种改革和创新,与其纠缠于是与非、褒和贬的争论,倒不如在如何制定更加完善的新方案上下工夫。业界与其相互指责、抱怨、恐慌,倒不如在逆境中求大治,趁大治之机制定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一面积极而为,清退非法产品,安抚好投资者;一面以诚挚信用之心紧紧地把他们聚在一起形成聚合力。抓紧内外整合夯实基础、牢固根基,趁破而未崩之机,全力以赴开始新一轮创新产品的开发。不仅如此,业界还要以市场之力推进立法及规制的完善,优化整个行业。 是“切一刀”还是“一刀切”? 清理整顿有利于正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38号文也对各路想进入这个市场的民间资金提出了更高要求。“原有这些交易或多或少存在投机性。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交易所规范了,部分民间投资者就撤了。但从理论上讲,交易所是金融创新的载体和方式,整顿的结果可能会提高进入的门槛,净化了这个市场。” 多位业内人士指出,清理整顿交易所对于中小个人投资者而言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交易规则越细,对中小投资者来说保护就越全面。”我们要看到一个纳入监管的规范的文化交易市场会更加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其市场业态更具生命力,会更加繁荣昌盛! 不过,对于38号文的执行力度、执行难度、执行效果评估,当前尚没有定论。到底是针对部分亟待规范的交易所“切一刀”,还是对所有的交易所“一刀切”?本次清理整顿如何化解地方政府的阻力?是一头监管还是集中监管的问题也随之被纳入话题讨论。所以国务院开启的清理整顿行动,虽然限期在即,眼下的文交所却或避开不谈、或等待主管部门通知、或继续发售,市场反应不一。 从对政策的理解上看,所谓的“份额化”,不是不允许份额化,而是说不能做份额化的集中交易,不能份额化公开发行。而法律上有一个定义,就是只要不对200人以上不特定人群发行,就不算公开发行。所以按照38号文来整改的话,文交所仍然有很大的空间。 38号文的五个“不得” 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不得将权益按照标准化交易单位持续挂牌交易;任何投资者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权益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艺术品份额交易与股票交易 艺术品份额交易,就是将艺术品等额拆分,并通过交易所的平台公开上市交易,其交易方式和交易规则与上市股票相似,因此被媒体形象地称为“艺术品股票”。天津文交所的交易方式与股票市场类似,采用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这种股票比一般股票更灵活之处在于股市的投资人要先到券商处开户,再通过券商的席位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只需在网上开户、网上交易;股市采取T+1交易方式,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采取T+0模式,可以当天买卖。此外,该市场每日15%的涨跌幅限制也大于股票市场10%的限制。(记者 熊智 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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