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下一个天价假画冤大头

谁是下一个天价假画冤大头


来源:新闻晨报  文章作者:佚名

中外艺术大家多次被冒名一览

名为《人体蒋碧薇女士》的争议画作

  晨报记者 徐颖

  7280万元!这是“徐悲鸿油画”《人体蒋碧薇女士》在去年6月北京九歌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春拍上创下的天价。徐悲鸿长子徐伯阳曾与该画合影,并立字为据:“此幅油画(人体)确系先父徐悲鸿的真迹,先父早期作品,为母亲保留之遗作。徐伯阳2007年9月29日”。然而,10位中央美院油画系首届研修班的学员,近日却以一封“这是徐悲鸿的作品,还是我们的习作?”的公开信,直接质疑此画,称该画就是当年他们研修班的习作之一。

  学生手上还有五张类似画作

  联名发表这封公开信的10位画家,均为中央美术学院油画系第一届研修班学员,画家们在公开信中指出:这是他们1983年5月、研修班第二学期的一堂人体油画课习作之一,习作模特是一个江苏农村来北京工作的年轻女孩。“画室是当时美院U型楼西北角楼上的大天光教室。我们班分两个教室,这位模特吸引了大半个班的同学过来挤在一起画,参加写生的同学近20位。习作历时三周,每天画一上午。这幅习作是两年进修生涯中比较有特色的,因为用了一块深酱红色的衬布,女孩的发式与身材都很有特色,为同学们所牢记。”

  老学员中不少人都还保留着这堂人体课的习作,因此,与公开信一起发布的,还有5幅与《人体蒋碧薇女士》类似的画作。这5幅油画,与拍出7280万元的画作,出自同一场景、同一人物,不同的仅仅是角度。公开信作者之一、山东省油画学会主席杨松林说,尽管现在不能确定油画是哪一位同学所作,但画中模特的姿态他印象深刻,想要两次摆出同样的造型几乎不可能。

  陈丹青说此案谈不上骗

  听闻此事,陈丹青得出的结论是,此案谈不上骗,“这幅画你甚至不能说是一张伪作,所谓伪作就是我很用心画出来的像徐悲鸿的画,然后冒充是徐悲鸿,这还好一点,还很认真地在骗人;而这个完全是拿了一张不相干的画说这个是徐悲鸿画的,指鹿为马。”

  陈丹青说,倘若到各地美术学院仓库里翻翻,类似的课堂人体写生成百上千。“徐先生的蒋碧薇肖像早经发表过,清秀羸弱,是位民国江南的富家闺秀;这幅画中的裸女壮硕而生涩,一望而知,是位新中国的北方丫头……这番比较其实毫无意义,我的意思是说:此案谈不上骗,也不怪行家买家看走眼看走眼,前提是有眼,但在这份无本生意中,课堂人体画忽而变成"徐悲鸿",又变成七千多万元人民币,居然全程无碍,不必有眼。”

  主讲《写实徐悲鸿》的学者吕立新指出,徐悲鸿画蒋碧薇的肖像主要是在法国留学期间,“蒋碧薇有很多照片,从侧面看也能分辨出是不是蒋碧薇”。而徐悲鸿的油画不到100幅,多数也在纪念馆,有些则在藏家手中,“可以想像,能在市面上交易的还剩几张?又能有几张真迹?”

  在采访中,记者一直试图联系北京九歌拍卖公司,但没有回应。

  谁来给拍品保真?

  如果这幅《人体蒋碧薇女士》确为当年的学生习作,买家就只能沦为冤大头,但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近年来,国内拍卖界多次爆出“买假”、“拍假”等纠纷,买卖双方甚至闹到对簿公堂的地步,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2008年的“230万拍吴冠中假画案”:一位买家花230万元拍得吴冠中画作《池塘》,却被吴冠中本人认定为赝品,买家将拍卖方和委托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拍卖款及佣金等费用,但最终法院根据《拍卖法》相关免责条款驳回其诉讼请求。

  根据《拍卖法》第61条,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的,即使其拍卖了假画,也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它已在事先声明“不能确保标的物的真伪”。因此,也就不用对假画承担责任。

  去年,知名旅美画家丁绍光在出席世界华人收藏家大会时曾爆料,“拍卖市场上,我的画100%都是假画!”丁绍光认为,假画横行,赝品泛滥,反映了当下拍卖市场极不负责的态度,他建议对拍卖行重新审核,把信誉不好的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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