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之孙要求嘉德停拍祖父手稿被拒
来源:新华网 文章作者:岳瑞芳、王晓洁 录入时间:12-05-14 10:34:25
新华网北京5月11日专电(记者 岳瑞芳、王晓洁)近日,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因与周作人之孙就一件拍品产生纠纷引发各界关注。 记者从嘉德获悉,正值该公司春拍预展期间,自称是周作人之孙的周吉宜来电,称拍品之一——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系“文革”中抄家未归还之物,要求嘉德停拍。 5月10日晚,嘉德给新华社记者的电邮中表示,目前周吉宜提供的资料不全,无法证明周吉宜对作品的所有权,公司决定不予撤拍。 据悉,嘉德公司即将拍卖的《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是我国著名作家、文学理论家和鲁迅研究家唐弢最重要的藏珍之一,为周作人撰书,内有周先生的题记说明以及鲁迅先生的许多校改文字。有媒体称其市场估值在65万元至70万元左右。据报道,手稿为周作人于1918年4月在北京大学发表的著名演讲稿,属于周作人的合法财产,且一直由周作人收藏,直到1966年8月手稿连同周作人其他物品因被抄家而暂时脱离周作人的占有。 在联系嘉德要求停拍无果后,周吉宜向嘉德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拍手稿。律师函称,根据相关法律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周作人为上述手稿所有权人,其逝世后手稿所有权由其继承人继承,未经周吉宜及周作人的其他继承人同意,任何对上述手稿处分的行为均为侵害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针对周吉宜的异议,嘉德公司10日晚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关于周作人撰书、鲁迅批校〈日本近三十年小说之发达〉手稿的情况说明》,表示公司将不予撤拍。“我公司法务人员也请周先生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用以证明其对该拍品享有所有权,但是,周先生回复没有任何材料。”嘉德在声明中说道。 除了证据不足,嘉德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委托嘉德拍卖手稿的委托人“不可撤销地保证对该拍品拥有所有权或享有处分权”,公司不会仅以“原作者”来判断某人是否为作品合法委托人。 嘉德表示,公司已将周吉宜的异议转告委托人,委托人表示不同意其要求,并再次保证对该拍品拥有合法权益。但嘉德并未告知周吉宜该手稿所有人的情况。 就相关报道提及的拍品著作权仍在法定保护期内的问题,嘉德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作品的所有权与著作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不同的权利主体可以分别拥有同一作品的所有权或著作权。“本次拍卖是对该拍品的所有权进行处分,并不涉及处分著作权。”
·上一篇文章:《橙红黄》5.47亿元成交创当代艺术品拍卖纪录
·下一篇文章:李可染《韶山》1.24亿成交破纪录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
http://www.zhshw.com/news/paimainews/12514103425A8IG23EA1J4B17A0GKD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