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义之于假字画 唐伯虎文征明宽容造伪者
来源:中华书画网 文章作者:介子平
鲍文清的《启功杂忆》(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年7月版)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一天,几位好事的友人撺掇启功来到潘家园,看到门口的店铺,都挂有启功写的字。启功的第一反应是惊愕,继之又笑起来,他想起了幼时曾经羡慕清代前辈被人模仿的殊荣,今天见到的情景,竟是他想也不敢想的,这里竟是署有启功名号的书法作品的海洋,虽然没有一件是他亲手所写,但全部是仿他的书法写的,内容也都是20世纪80年代,他习惯写的词句。有人打趣地问他感觉如何?启功先生笑答,写的都比我好。在他的记忆里从来没在任何场合写过这些字。有人又问,即是假的你为何不写状子告他们?启功又笑了:“这些假字都是些穷困之人因生活所迫,寻到的一种谋生手段,我一打假,也把他们的饭碗打碎啦!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周围的人听了都哈哈大笑。有些人认出这是启功来了,就围过来劝启功打假,启功坦然地说:“人家用我的名字是看得起我,他学的这手字一定花了不少功夫,再者,他是缺钱用,才干了这种事,他要是向我伸手借钱,我不是也得借给他吗?”他向周围的人讲了古代书法名家唐伯虎和文征明的故事,他们在市场上看到有人仿造他们的书法,并没有生气,反倒在他们的赝品上再添几笔,题上款,以示支持,卖假字的人因而多赚了几吊钱,高兴而去!那些买了假字的人也十分高兴,因为他的损失并不大,高高兴兴地把字画带回家去了!” 唐伯虎、文征明皆有宽容造伪者的记录。《明史·文征明传》记载:“文笔遍天下,门下士赝作者颇多,征明亦不禁。”甚至造伪者请文征明在假画上题字,文也照例不误。二人对造伪者的宽容或许来自于其业师沈周。姜绍书《无声诗史》曰:“每欲至窝,远近相传曰:‘沈先生来矣!’候之者舟哄河干,履满户外,乞诗乞画,随所欲应之,无不从满意而去。”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说,沈“片缣朝出,午时即有仿本,有不十日,到处有之。”一日,有一寒士因老母贫病交加,出于无奈,只好摹仿沈周之画,以求度日奉母。为卖得好价钱,寒士竟将其伪作展于沈氏,沈了解情况后,不但不予责备,反提笔在仿作之后修改润色,之后又题上姓名,钤上印章。齐白石当年在北平街头看到有人贩卖署名自己的假画,遂当面斥责,不料此贩振振有词:“凡大画家没有不被造假的,造假越多,说明名气越大。而且这些假画物美价廉,是卖给穷人的;而有钱人自然去买你的真品,对你有什么损失呢?”齐为之语塞,再看那些伪作,居然很有些章法,于是竟收小贩做了徒弟。 今人对此多有非议者,以为其行为如虎添翼,为虎作伥,其判断的出发点在乎利益,唐、文、齐、启等人宽容伪作的出发点正不在乎利益。因了不在乎而生出许多的故事来,不在利则往往通情,又因了这份情义,故事才会广为流传,津津乐道。真情义之于假字画,因了他们的行为,既悖理又合理,既勉强又当然。但这些传为美谈的故事、合乎情义的宽容,也为后世藏家带来了不尽的麻烦,为是非界定带来了普遍的搅扰。 1990年代初,吴冠中状告上海朵云轩和香港永成拍卖行所拍署名自己的《炮打司令部》为假画,最终经公安部第二研究所的笔迹鉴定,法院裁定此作确系赝品。2006年7月底,史国良发现北京传是拍卖公司准备上拍的他的三幅作品中,有两件是伪作,于是立即通知拍卖方要求撤拍,但拍卖公司拒之不理,假画依然出现在拍卖预展并进行了拍卖,史国良一怒之下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调解,拍卖公司同意在媒体公开向史国良道歉。这样的假画自然不会有温情脉脉的藻饰演义,也不会有娓娓可道的佳话趣题了。介子平(山西 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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