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法 从文字中诞生的艺术

中国书法 从文字中诞生的艺术


来源:光明日报  文章作者:佚名

松,时而似山开万仞,时而似走虬奔蛇,观者无不为之倾迷。怀素将书法艺术由士人内在修养的功能推向了表演性,不仅自身感受了书写过程中的亢奋,也从人们的赞扬声中获得心理的满足。李白专为他作《草书歌行》以称颂。在书法的艺术性逐渐确立的同时,书法的社会功利性也相伴而生。唐代取仕制度明确规定“身、言、书、判”四大原则,书法直达干禄之途,成为士人必需的荣身之阶,至此,它的艺术性和功利性高度统一。唐代因善书而博得朝廷格外垂青者诸如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等,自有与当朝皇帝多一重精神交流的渠道,唐太宗追捧大王,王羲之书法便成为衡量得失的唯一标准,以投上之所好;宋代大兴趋时贵书,以交结仕宦,书法的功利目的昭然若揭。明代沈度以其平整朗秀的书风而得明成祖喜爱,赞其为“我朝王羲之”,他的字被定为朝廷御文诏诰的专门用字,一手妙笔带来的荣耀是任何东西无可替代的。至于清代科举中的状元,更是大多写得一手精妙的颜体字。

  艺术的本质在于对精神有所诉求。书法艺术正是通过用笔的方圆转折、速度的疾徐、墨色的浓淡枯润等来表现线条韵致,通过字结构对空间分割的均衡欹侧、朝倚向背体现构型的性格,通过章法的整饬错落、疏朗茂密来表达相应情调。当文字的书写以通过种种手段达到某种倾诉与寄托为目的时,它就脱离了实用的母体,染上了艺术的斑斓色彩,它的识读价值在保留文字表面意义的同时,又深入扩展到抒情的层面,唤起了人们心中或明快或凝重、或磅礴或空灵的审美感受。所谓“晋书如仙,唐书如圣,宋书如豪杰”,就是对不同时期书法艺术的时代总风格的总结。在汉字的“形”作为对实用的“义”起说明作用时,书法是从属于文字的;当“形”的书写目的完全从实用“义”的母体剥离掉时,文字与书法之间的原始主从关系得到彻底颠覆,这时的文字只是书法借来挥洒尽兴的躯壳,至于文字是什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表现得怎么样以及如何表现。晋书虽仙,但仍不失常态,右军所言“放浪形骸”,实为逸气所存,唐书言圣,多指真书,而怀素草书则彻底摆脱了文字实用的羁绊,狂气冲天,他的《自序帖》秉承汉代张芝唐代张旭之遗风,将艺术的纯粹性发挥到极致,观者目之所及,会下意识地被那行云流水般的线条牵引视线,而忽略字义的识读,最终会陶醉在他满纸的浪漫与流美之中。至此,书法从实用中脱胎换骨,在达成它向艺术品质转换的终极意义上缔造了胜古绝今的又一高度。

  汉字的线条构造和象形特征使得它具有先天的审美价值,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看到上古文字时会产生审美愉悦的根源所在,也是汉字在“形”的要素发展过程中,能够最终脱离实用性,成为独立存在的书法艺术的根本原因。汉字的母体中包孕着实用与艺术的双重性,尽管它的艺术性获得了独立,也只是从这一母体中分离出的一种艺术表现形式,所以书法艺术无论如何发展,汉字都是它赖以存在的永恒载体。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这是艺术的通则。中国书法是符合这一通则的,它的实用性服务于生活,它的艺术性则满足了人们形而上的精神需求。书法艺术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展现形式,它所发挥的作用在每一方面都具有人类文明所需要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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